修《選罷法》訂柯P條款 藍委:堅決反對
週日 2014年08月17日, 11:22 下午【點此取得本文短網址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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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野黨想修《選罷法》訂柯文哲條款,但國民黨不同意。資料照片
2014年08月17日13:17
無黨籍台北市長參選人柯文哲與在野黨立委積極推動修改《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》,希望讓無黨籍參選人也能派員監票,不過國民黨已表達反對。暫代國民黨政策會執行長的藍委費鴻泰說,很多黨內立委對《選罷法》修法有意見,因此不會同意修法。
現行《選罷法》規定,直轄市長選舉,必須有推薦候選人的政黨,且是立法委員選舉得票率達5%以上,才能派人在投票所監票,依此規定,年底台北市長選舉,無黨籍的候選人柯文哲、馮光遠都無法派監票員,只有代表國民黨參選的連勝文可以派監票員。
不具名的藍委說,幾個月國民黨表達要修《選罷法》,要求罷免的連署要檢附切結書與身分證影本,避免名單遭偽造,但在野黨卻強烈反對,還諷是「反割藍委條款」,明明立委都可能被罷免,在野黨卻這樣操作,現在在野黨認為未來很多人都會遇到柯文哲的狀況,要修選罷法,否認是「柯文哲條款」,國民黨沒必要配合。(何哲欣/台北報導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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